一、法律援助的范围:
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3.依法请求国家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的。
4.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5.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
6.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
7.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
8.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请求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
9.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10.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的。
二、法律援助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侵权主张婚姻家庭民事权益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因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或者环境污染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因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种子、农机具和其他伪劣产品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7.劳动者(雇员)与用人单位(雇主)发生争议主张保护劳动(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8.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1.法律援助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3.经济困难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经济困难的其他材料;
4.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案件材料。
四、关于经济困难条件认定
1.公民申请法律援助需要提交的经济困难证明,由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确认。
2.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情形:
(1)城镇居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保险金的。
(2)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领取农村特困户救济的。
(3)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
(4)在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救助福利中心)、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精神病院、SOS儿童村、特殊教育机构等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和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
(5)因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正在接受社会救济的。
(6)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