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雁江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一起传销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逾250万元。
经审理发现,2018年前后,被告人郝某俊从原组织上线处买断自己以下的分支团队,成为新团队层级最高的管理人员,主要在遂宁市、江油市、资阳市等地发展成员超过120人,团队总层级超过三级。
过程中,郝某俊不仅抛出诸多“概念”吸引成员加入,还通过安排聚餐活动、微信群聊等方式持续给成员“打鸡血”;利用一套可以统计组织层级、升级点数、返利金额等功能的电脑程序,对成员进行组织和管理。实际上,郝某俊所谓的“工作”,本质是花钱买概念,再发展下线返利,并不存在任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合议庭审理后,雁江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郝某俊等13名被告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法认定主从犯,并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上述被告五年三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判处罚金96万元。
近年来,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传销逐渐呈现向网络化转移的趋势,其犯罪形式更加多样、涉及范围更加宽广,社会危害性越来越大。因此,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投资理财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的同时,强化甄别能力,切勿轻信“一夜暴富”等骗术。 (唐思雨 全媒体记者 郭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