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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12348”工作法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4/2/27 9:49:31     浏览:2883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雁江区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矛盾纠纷化解12348”工作法,让“枫桥经验”成为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金字招牌”。2023年,指导全区各级各类调委会成功化解矛盾纠纷3796涉及金额4410.41万元。

1”即一个目标。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将矛盾纠纷遏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努力实现让每一个群众在司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即两支力量。一是充实司法所队伍力量,通过人员下沉、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司法所队伍力量,实现所均人员配备从“1”向“1 N”转变。二是组织整合法律服务力量,吸纳律师、退休法官、退休检察官、公证员等专业性力量融入调解团队,提升法律服务新质效。

3”即三级组织。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依托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阵地,实现调解室规范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制度执行规范化,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组织全覆盖。

4”即四位一体。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优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职能,加强各基层派出机构之间结对共调,形成内外联动、上下协同、有序衔接的多元解纷新格局。

8”即八方资源。强化部门联动协作,集结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体局等八方资源,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以高效便捷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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