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感谢刘律师,为我们争取到这份权益,让我老公可以用这笔钱继续治病。”7月4日,法律援助受援人周先生和他的妻子罗女士,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伸援手 为民维权暖人心 清廉严谨感人心”的锦旗送到资阳市雁江区法律援助律师刘乾龙的手上。
医疗过错医院拒赔偿 患者申请法律援助
据悉,周先生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因头痛、鼻塞、嗅觉丧失等症状,曾三次在某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医方在准备不充分和时机选择不当的情况下给周先生做了全麻鼻内镜手术,导致其鼻泪管损伤,造成长期溢泪的身体损害后果;在手术过程中又损伤了周先生右眼内直肌和右眼下直肌,造成其右眼内陷和复视的身体损害后果;在手术后住院观察治疗只有四天的情况下通知周先生出院,引发和加重了鼻根部肿胀和再次感染。
此后,周先生不得不多次到各大医院住院治疗。他认为涉事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多次找医院协商赔偿事宜,但医院以不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赔偿。
2021年8月,周先生向雁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涉事医院进行赔偿。由于自身法律知识不足且经济困难,周先生向雁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援助中心经过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后,便指派四川翰云律师事务所承办这起案件。
援助律师倾力相助 受援人获赔5万余元
刘乾龙律师接到指派后,迅速与受援人周先生进行了谈话,详细了解案情并对相关证据进行梳理,参与了第一次开庭,并向雁江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鉴定。
2022年4月25日,雁江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复庭,在庭审中,经过法官的调解,双方对赔偿事宜达成调解协议。在扣除被告垫付的费用后,被告医院须在2022年5月6日前给付原告周先生54692元。
“这几个月刘律师为我们这个案子跑上跑下,没有收一分钱,甚至没有喝过我们一杯水。”受援人妻子罗女士感激地说,她老公住了10多次院,家里已经很贫困了,又被检查出是淋巴瘤,还需要后续化疗。“多亏了刘律师的专业和耐心,为我们争取到了权益,可以用这笔钱继续治疗。”
刘乾龙告诉记者:“作为律师的职责就是尽量帮助他人,虽然后面案件的跟进一波三折,但最终还是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一切都值得。”
资阳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以法律援助“零距离”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群众需求导向,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水平。截至今年7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2件,(其中涉农民工案件331件),提供法律咨询4900人次,普查劳动合同5584份,通过法律途径有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