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司法局
关于对资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第501082号建议答复的函
何建英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根据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切实解决基层执法难问题的建议》(第501082号),我局会同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认真研究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接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召集专题研究,并明确由局分管领导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具体落实。我局赓即与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联系,详细了解全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乡镇(街道)行政权力赋权、行政执法证件办理和行政执法能力培训等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形成了本答复。
二、基本情况
(一)基层行政执法机构情况。全市89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均每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约3.7人,其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明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由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强化其对上级各行业各领域派驻执法力量的协调。在保障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的基础上,将其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和考核,增强了乡镇(街道)执法统筹能力。各县(区)全部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行政编制31个(雁江区11个,安岳县10个,乐至县10个),参公编制102个(雁江区28个,安岳县51个,乐至县23个)。
(二)基层行政权力赋权情况。2021年,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指导并由各县(区)政府公布《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174项。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后,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正在积极指导各县(区)行政审批局,结合各乡镇(街道)实际情况推进行政权力下放工作。目前,各县(区)行政审批局已启动相关工作,拟分批次完成权力事项赋权工作,确保乡镇(街道)能够承接行政权力。
(三)行政执法证办理情况。截止3月,全市乡镇(街道)参加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的公务员803人(雁江区208人,安岳县417人,乐至县178人),考试合格768人(雁江区179人,安岳县414人,乐至县175人),申办执法证594人(雁江区170人,安岳县255人,乐至县169人),已颁发执法证141个(雁江区33个,安岳县13个,乐至县95个)。各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办执法证46人(雁江区9人,安岳县15人,乐至县22人),已颁发执法证21个(安岳县9个,乐至县12个)。
(四)行政执法能力培训情况。各县(区)司法局将培训作与行政执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相结合,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会同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专业培训,全力帮助基层提升行政执法水平。2021年,各县(区)司法局组织或者参与的行政执法培训30余次,市司法局受邀授课2次。市司法局已编印了两册《行政执法通用法律法规汇编》,内容涵盖行政处罚法、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标准、四川省行政执法流程标准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相关司法解释等,通过各县(区)司法局发放到基层,有助于基层及时掌握相关规定,便于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使用。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县乡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按照“法定清单”和“赋权清单”,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职责。落实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主体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权或行政许可权划转为由拒不履行监管职责。将县级执法机关执法人员下沉或明确到每个乡镇(街道),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的统一指挥协调下负责本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二)加快证件办理流程。市、县(区)司法局将及时通过系统审核基层行政机关机关申办执法证申请,并上报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将积极向省司法厅汇报,加快为我市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制作行政执法证,满足我市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市司法局将会同市编委办等相关部门,将行政执法证申办情况作为考核内容,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公务员执法资格考试、申领执法证的督促力度,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持证率。
(三)合理赋予行政权力。按照“基层需要什么就下放什么、基层能承接什么就下放什么”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规范,推动社保、民政、卫生、教育、养老等更多行政执法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真正做到“成熟一批、下放一批、落地一批”。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将协同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优化升级工作,将乡镇(街道)执行的权力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运行,方便基层行政执法工作。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基层的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办证以及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等情况纳入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内容,倒逼基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加强个案指导工作,通过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提高基层行政执法水平。严格基层执法人员准入,对未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上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改进相关工作。
资阳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