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八五”普法落地见效,乐至县检察院持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针对法治宣传教育力量薄弱、覆盖面窄、效果不佳等问题,创新“三四五”工作法,深入打造“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汇聚法治“萤火”之光,积微成著,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强大合力。
一、建“三员”队伍,筑牢法治宣传基石
当好“宣传员”。为解决法治教育资源分配不均问题,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留守儿童集中地区的宣传力度,利用六一、春节等时间节点开展预防性侵害法治巡讲,组织开展“有我陪伴,你不孤单”等关爱留守儿童活动,让孩子们在快乐氛围中汲取法律知识,提高自护意识。当好“辅导员”。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探索引入优质师资力量,通过检察官对教职工开展法治培训、将法治教育融入教学内容、开展法治赛课课题等方式,提升法治教育活力,打造“法治型”教师队伍,让教师与法治副校长共同讲好法治课。当好“监督员”。通过开展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专题讲座、不定期回访学生、家长等,督促学校做好预防校园性侵害,切实提高教职工预防性侵害学生的意识和能力。
二、聚“四方”协作,形成法治宣传合力
坚持以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为导向,制定《乐至县人民检察院“萤火虫”普法工作办法(试行)》及三个相关配套工作方案,促法治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组建由检察官带队的专业宣讲团队。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县教体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强、精准度高的法治巡讲活动;面向学校教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学校法治教育能力;面向学生家长进行法治宣讲,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营造良好家庭氛围;面向在校学生开设法治课程,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推动建立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四位一体”的法治教育宣传模式。目前,乐至县检察院已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专题巡讲26场,受教育师生和学生家长8000余人。
三、创“五小”载体,提升法治宣传质效
突破传统宣传模式,以小广播、小专栏、小剧目、小礼品、小测试为载体,打造接地气、强趣味、求实效的“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推出“萤火虫”法治宣传“小广播”,与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充分利用“萤火虫”普法小广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通知》,由检察人员创作普法稿件,同步录制四川方言版广播,在全县各乡镇常态化播放,各部门新媒体进行推送。现已制作“萤火虫”法治小广播13期,其中禁毒特辑被省检察院禁毒“云端微普法”评选为优秀作品。打造校园法治宣传“小专栏”,与县教体局协作,在全县108所中小学设置“萤火虫”法治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宣传主题,以典型案例、法治漫画、格言警句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方式,帮助师生更好地学法用法。在法治宣讲中增设“小剧目”,通过录制视频课、编排情景剧、拍手操等,让学生在寓教于乐中掌握法律知识,其中“预防校园欺凌”拍手操被学习强国推送。编制法律知识“小测试”,以案例为切入,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重点,对学生学法用法意识、能力进行检测,促进学生学有所获。定制特色普法“小礼品”,通过微信互动、有奖问答等形式,发放印有“乐至检察”二维码的学习用具、体育用品,让“萤火虫”法治宣传品牌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形式深入人心。
截至目前,乐至县检察院共深入学校、乡村、社区等开展“萤火虫”法治巡讲68场,接受法治宣传教育的中小学学生、家长、老师及其他普通群众1.8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1万余份,乐至县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持续下降,法治宣传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