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禁毒委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基层毒品治理模式,创新推出“三不、三全、三铁、三民”硬核举措,强力推动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亮明“三不”态度,彰显最强保障。一是组织保障“不惜代价”。建强禁毒专兼职队伍,选派21名乡镇(街道)禁毒专职副书记,配置103名基层禁毒专干、114名禁毒专职社工,县、乡两级禁毒办实体化运行;建立毒品治理工作经费增长机制,2021年预算禁毒工作专项经费6300余万元,全力保障禁毒工作开展;建设禁毒教育基地,组建禁毒缉毒警犬中队,购置情报分析研判系统、无人侦察机等设备,有效夯实禁毒工作保障。二是谋划部署“不留盲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机制撬动、考核保障”工作思路,以制度建设为着力点,建立责任考评、挂联帮扶、目标考核、举报奖励和禁毒分色分类管理等6套办法,健全“周调度、月考核、季述职”机制,构建“县级领导挂片督导、县级部门挂联帮扶”责任体系,实行“重点提示 定期反馈 捆绑考核”,实现禁毒工作触角全覆盖。三是贯彻落实“不讲条件”。采取“集中学习 专题研究”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安排开展工作、第一时间报告反馈情况,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作选择,实现工作进度、问题整改等按时按质完成。
二、落实“三全”举措,夯实治理根基。一是全面动员。建立书记、县长“双主任”制度,成员单位实现县级单位全覆盖,使全县毒品治理工作在党政系统得到有效统筹;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县委书记 乡镇党委书记 村(社区)书记”抓禁毒工作模式,调动和发挥基层治理单元“神经末梢”作用,推动禁毒工作末端发力、终端见效。二是全员参与。探索建立“靶向 订单 套餐”的禁毒动员模式,针对涉毒高危人群开展靶向上门动员,签发禁毒“告知书、承诺书、倡议书、告诫书”30万余份;针对农村、社区和家庭开展订单式动员,设置禁毒宣传点,开展“领导干部讲禁毒”“禁毒拍手操比赛”等活动,发送宣传手册15万余份,推送短信50余万条;针对学校、医院、企业等行业特点,开展套餐式动员,组织观看禁毒公益宣传视频,公开庭审毒品案件等,有效激发群众远离毒品内生动力,形成全民“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三是全域整治。对全体财政供养人员、在册吸毒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四车”驾驶员进行“尿检 发检”,社会面涉毒人员管控率上升至96.3%;推行吸毒人员“台账 风险评估 分级管控 网格化”服务管理,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100%;与毗邻县(市、区)、涉毒人员流入地签订了毒品问题“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常态化互发协作函件、互传禁毒情报信息,落实外流人员“双向管控”1000余人。
三、保持“三铁”态势,高压清缴毒害。一是铁心整治。建立“制毒窝点周巡查 行业场所月清查”制度,确保辖区内易制毒高危场所、寄递物流企业、文旅经营场所和易制毒化学品、精麻药品使用企业全覆盖,整治以来,排查制毒高危场所2300余处约6万次,清查行业场所1000余家次。完善毒情动态监测机制,对所有乡镇和易涉毒重点区域、场所污水进行每月抽样检测,对全县毒情形势进行每季汇总分析,及时通报反馈、精准施策,2021年底全县城市生活污水毒情检测指数平均值同比下降70.3%,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二是铁腕扫毒。以捣窝点、打团伙、摧网络为目标,实施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案件会商、提前介入等机制,建立“研判 盯控 打击”三个专班,做到快查、快侦、快诉、快判,持续深化专案行动,强力推进“三清一收”工作。整治活动开展以来,破获毒品刑事案件数、抓获犯罪嫌疑人数、查获吸毒人员数较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上升72.7%、85.7%、63.9%,本地制毒犯罪发案数、外流制贩毒新增人数较前三年平均数分别下降75%、50%。三是铁面问责。坚持常态督导与严格问效相结合,构建完善“禁毒考核 纪委监委 组织人事”问责体系,严格落实“四个一律”问责要求,对问题突出、落实走样、履职不力、成效不显的乡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全县性大会上检讨发言,19名党员干部被严肃问责。
四、坚持“三民”原则,共建共治共享。一是禁毒为民。构建形成全覆盖、全开放、零距离“1 2 19 X”宣传矩阵,建成禁毒主题公园1个、县级毒品预防教育基地2个、乡镇禁毒教育阵地19个、禁毒宣传微基地64个,设立禁毒宣传专栏633个、大型户外广告和永久性宣传标语3900余幅,打造多样化、覆盖广、沉浸式的宣传教育新阵地。二是禁毒靠民。发动群众建立农村禁毒信息员队伍300余支,实行“农村多户联防联保 城镇楼栋联防联保”群防模式,同时设立举报奖励基金600万元。今年已接到群众举报线索60条,兑现奖励经费10万余元,群众举报涉毒案件数较前三年上升207%。三是禁毒惠民。坚持把毒品治理工作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坚决铲除毒品危害,以长效长治的方式推动禁毒人民战争走深走实。近三年来,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零发生”,因涉毒人员引发的盗抢骗等侵财案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