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通报,公布经复核后决定保留、注销、撤销称号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其中,我市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顺利通过复核验收,全部成功保留。
前期,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共同按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和走访问询的形式对全市已命名的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全覆盖自查复核,撰写调研报告和复核自查报告,及时对标对表补齐短板。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将会同民政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总体部署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要求,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进一步推动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不断提高创建质量,持续加强动态管理,为全面依法治市夯实基层基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追赶跨越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复核后保留的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资阳市雁江区三贤祠街道马鞍社区、资阳市雁江区资溪街道雁南社区、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资阳市安岳县石桥街道烽火村、资阳市安岳县岳阳镇柳溪村、资阳市安岳县龙台镇白水社区、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牛栏店村、资阳市乐至县双河场乡海慧寺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