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出力 一心为民
--乐至县公证处为残疾人陆某某免费办理继承公证
近日,两名当事人满面忧愁的来到乐至县公证处,咨询办理继承公证所需要的材料。经公证处工作人员询问,得知陆某某女儿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因病死亡,在某住房公积金缴存了 2 万余元,需要两位老人出具公证书才能取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陆某某女儿生前未婚,也未生育子女,妻子周某长期在家务农,本人又是贰级残疾,家庭经济来源少,生活困难。公证处工作人员先对其进行了安慰和关心,后出具了办理继承公证所需的材料清单并进行一一解释,确保两位老人对材料内容全部理解。
2021 年 2 月 21 日,两位老人再次来到乐至县公证处,公证人员仔细审核材料后,当即为其办理了继承公证书。在办理过程中,陆某某向公证员出具了残疾证,并向公证处提出减免申请。乐至县司法局领导和公证处负责人认为陆某某身患残疾且家庭困难,决定给予公证法律援助,为其减免公证费。事后,公证处工作人员还细心告知两位老人在领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带好居民身份证、公证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两位老人被乐至县公证处的殷切关怀和热情服务所打动,并由衷地表示了感谢。
长期以来,乐至县公证处秉承“以人为本,以质为先”的服务理念,礼貌、热情接待公证当事人,开通老年人、残疾人特殊群体办证绿色通道,进一步降低公证法律援助门槛,健全对社会困难人群的减免公证收费机制,2021 年以来乐至县公证处已为老、病、残弱势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12人次,减免公证费 294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