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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2022/5/20 11:20:01     浏览:31902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备注
一、证明法律行为    
1、证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 每件300元  
2、证明涉及财产关系的合同、协议 按标的额分段累加计收: 批量公证,减半收取。
标的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部分,按0.3%收取,最低收费300元;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4%收取;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
超过1亿元部分,协商收费。
3、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在合同、协议收费的基础上加收:标的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标的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1000元。
4、出具执行证书 执行标的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0.3%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执行标的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1000元。
5、证明财产继承、赠与、接受遗赠 按受益额分段累加计收: 按办理公证时受益财产的市场评估价为受益额计算。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
受益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下部分,按1%收取,最低收费200元;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部分,按0.5%收取;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按0.3%收取;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按0.2%收取;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按0.1%收取;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按0.05%收取;  
  5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按0.02%收取;  
  超过1亿元部分,按0.01%收取。  
6、证明遗嘱 涉及财产金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每件400元; 摄像、录音、刻录光盘、冲洗照片不再另收费。
涉及财产金额30万元以上的,每件800元。
7、证明委托、保证(担保)、承诺(要约)等单方法律行为 每件300元 委托公证:涉及处分财产的可协商收费。
8、证明声明 每件200元  
9、证明招标投标、拍卖、彩票销售、开奖、评选、抽签、遥号,物品抽样检测、销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 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复杂的现场监督公证可以协商收费。复杂的情形包括: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土地招、拍、挂等。
10、证明公司会议、订立公司章程 每次2000元  
11、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 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复杂的保全证据公证,可以协商收费。复杂的情形包括: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或往返多地开展保全证据工作;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危险等。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12、证明出生、生存、死亡、居住、身份、曾用名、户籍注销、国籍、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资格、纳税状况、选票、证件遗失、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婚姻关系、亲属关系、收入状况等事实 每件100元  
13、证明签名、印鉴、指纹、日期 每件300元  
14、证明抚养、赡养、收养关系、解除收养、认领亲子等 每件500元  
15、证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票据拒绝、查无档案记载、监护等 每件500元  
16、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资格、资信、经历等;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房屋产权、股权、存款、知识产权等 每件500元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7、证明证件、证书(执照)、证明、文书的复印件等与原件相符 每件200元  
18、涉外公证要求同时证明该公证书的译文与原文相符的 每件80元  
19、证明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章程、会议决议、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等文书 每件500元  
四、其他公证服务
20、提存、保管物品 提存、保管物品按标的额的0.3%计收,最低收费200元。  
21、保管遗嘱 每件每年100元。  
22、抵押登记 每件300元  
23、出具存款查询函 每件80元  
24、制作公证书副本 每份10元 涉台公证书副本邮寄费另计。
25、代写、修改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代书、修改法律文书,每件80元;出具法律意见书,每件200元。 出具复杂的法律意见书可协商收费;符合法律援助有关规定的可减免费用。

主办单位:资阳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28-2611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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